今天的題目很難處理,但本人想超越自己.
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曾提出:行政掌管暴力,立法掌管財經,司法掌管良心.
那麼?香港特區政府自曾蔭權上台後又做了甚麼事?
零三年七一遊行我有去(當在位者低能到火都著時,我一定嘈),那時覺得只要轉了人而香港情況不要壞下去就很安樂.只是近來的新聞:殺雞,油價,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反映了行政示人以弱,立法碌碌無為,教人失望.
殺雞:
既然政府當初高調禁止販賣活雞,就應該在賠償上作修訂而不應有其他選擇(比如活雞日日清,現在更麻煩:七月二日可重賣活雞),現在令雞隻零售商有投機心理,覺得賠償不高就等下一次收牌賠償.朝令夕改,會令人不再對政府有所畏懼.
只是本人也想告誡雞農及雞隻零售商:身後有餘忘縮手,前頭無路想回頭是你們面臨的景況.想有活路就千萬不要放雞,本人可以斷言到那個時候大軍雲集,玉石不分就是你們的下場.還有籌措生活靠自己,別天真得以為賠償等於保障未來,哈!
油價:
這個問題很簡單,行政及立法兩邊同時失職,哪有做生意不用公佈數據?政府根據甚麼原則收稅?政府收稅,等於賊收路費,天公地道(你們會接受不了,但希望回想為何會有政府),為何要處處讓步?
副局長及政治助理:
立法方面的失職不用再說,九月立法會選舉時自行定奪.行政方面的說法,反是有興趣探討,中央政府說兩個新職位的設立是沒問題,只是基本法既是歸屬中國憲法之下,那就是以大陸法手法為依歸(與普通法的思維是相反).那麼,是否要修改基本法才能名正言順(這兩個職位因沒有法律依據,伍潔璇可以說她不會放棄護照,而其他副局長認為實屬不妥才放棄護照.做人靠良心,做政府靠制度)?
By Daniel.
羊膶落鑊,普天同慶
1 個月前
2 則留言:
睇見曾蔭權今日講海狼魚咬死中華鱘,我就真係火都呢埋!
唔係呀,幾十萬月薪呀大佬。就算啲幼稚記者問你都唔一定要答。要答都唔係咁答。
死未呀死未呀!再諗起個吊吊 fing 司長,香港唔死至奇啦!
好勁。丹尼兄好有火咁,I like it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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