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
通往自由的隧道(轉載)!?

一天,我步入一條我熟悉的行人隧道,有兩個(反自由的產物)警察,在我身旁跟我平排進入隧道。

忽然,隧道內發出了巨响,兩個警察亦發覺奇怪,在互望一下之後,我和兩個警察都發現,有一個80幾歲的阿婆,用繩拖著一部壞了橫放地上的單車,慢慢的步入隧道。

警察截停個阿婆,阿婆表示部單車是廢物,但可賣40元。

警察問話後想離開,但我立即阻止,並採取以下行動:

1) 搶去阿婆拖著的單車,

2) 當面報警阿婆刑事毀壞,因單車被拖毀壞地上的階磚,

3) 向阿婆表明,妳在社會中的"剩餘價值" almost 等於0,在自由及 so competitive 的 society 之中,"拖單車去賣"加"生果金"不及"坐監"對妳有保障,單車可以修理再用,但 upgrade 阿婆妳重投勞動市埸的交易成本卻極高吧,

4) 我表明我為她著想,抬走了單車,並表示我會探佢監,

5) 阿婆被戴上手扣被捕刑事毀壞,含笑上了警車去了...

其實,自由可以很簡單,可以很厚道,用點腦便可,不是掟蕉加生果金的政客那些低層次的要求,而是徹底的自由才可徹底解決貧窮的問題,而不失"人"的尊嚴和價值。

我以身展示自由的典範,你呢?

http://www.hkreporter.com/talks/thread-759670-1-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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