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30日 星期三

花名冊

一本花名冊,看盡眾生相.

曾經有人講過,真理愈辯愈明.但,人自身擁有的見識及邏輯思維是關鍵.

性罪行記錄(牽涉兒童)名冊昨天出了咨詢文件以後,討論得沸沸揚揚,我也想了很多事情.理念很好,但用電話查詢的方式,不敢恭維.最重要的,如何確定被核查之人是否同意?正如申請政府職位的GF340中,也以Black and White言明一旦簽署等於授權.雖然在電話查詢中需要出示版被核查之人身分證號碼及檔案號碼,但如何得悉是經合法途徑獲得?有些事情含混不得.

昨夜自由Phone,自由風繼續討論這個話題,有一個重點要討論:是否以公開形式展示花名冊?本人認為如果涉事者已經是重犯或慣犯,就有必要公開,因事涉保護小孩的人身安全.希望大家明白,罪犯固然有自新機會,但保護無行為能力或只有部份行為能力的國民是政府的必然責任.

By Daniel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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